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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委托,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将于2020年5月29日举办楚雄州州级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会。拟采购楚雄州州级储备粮玉米3个标的7500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12:00时前。
2.交易时间: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时开始。交易会开始后,谢绝进场。
3.现场交易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云山路357号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二、品种、数量、质量及交货地点
1.标的品种、数量、交货地点情况。
2.质量要求
玉米须为2019年生产,符合GB1353-2018《玉米》二等及其以上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GB2762-2017)及《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要求。
玉米质量指标:容重≥690g/L、不完善粒≤6%、霉变粒≤2%,杂质≤1.0%、水分≤14.0%,储存指标:脂肪酸值(KOH/干基)≤40mg/100g、品尝评分≥70分。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色泽鲜亮,标段粒型、色泽要求一致。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做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3.检验。卖方须按照云粮发[2018]2号规定的入库必检项目和依据的检验标准组织标的粮食。对所组织标的粮食的样品,在中标后次日寄送买方。
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的粮食方可入库,对初检不合格的粮食以及达不到合同和以上质量标准的粮食可拒收。对初检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扦样送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仅检验一次,根据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检验费由过错方承担。在卸货入库过程中发现有霉变、结块、污染、活虫、气味色泽异常等的粮食,买方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
标的粮食全部卸入买方仓库后,由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根据检验结果付款或作退货处理。
卖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合格的粮食并对所提供的粮食质量负完全责任。经初步检验入库的粮食,在验收环节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任何指标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三、参加竞价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认同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文),认同本公告(包含《交易清单》)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非会员企业,需在交易前,到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或各省区所在交易中心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2.报名资格由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审核确定。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竞价交易卖方须向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保证金玉米按11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9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卖方收取。
1. 保证金交纳标准:
2.保证金及预交手续费必须在2020年5月29日中午12:00前到账,费用交完并确认进到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账户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注明:1.汇款单位名称和客户编码。2.汇款用途。传真件写明汇款用途为 “楚雄州州级储备粮玉米竞价采购保证金、货款”。
收款单位:云南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银行账号:39690188000118439
六、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的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或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rainmarket.com.cn/region/Y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切换为地方→更多→5 月29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七、交割、验收与结算
1.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含采购成本、运费、包装(包装物为编织袋,扣重按0.2公斤/件计算,包装不计价、不返还,卖方可选择散装运输)、接站、倒短、中转(含中途及到站后甩站)、合理利润、装卸费用、整理费用、整理损耗、税收等,送至本公告指定仓库点(廒间),由卖方在交货地点组织卸车、并全部过风过筛整理(整理出的筛下物不计重、不退还卖方)称重后入库,完成粮面平整并达到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后的仓库内交货价格。粮食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储存库点所在地电子磅秤实际过磅数为准,由买卖双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接收库点进行检斤验质。卖方如不派人则视同认可买方接收粮食质量数量。
2.本次竞价采购的标的物,可以选择火车或汽车运输,必须为2019年新产的粮食,卖方必须提供粮食收购(或发运)当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新粮证明》,且同一标的粮食只允许是同一生产地行政辖区内的粮食。如卖方交割的标的物经确认为国家拍卖粮或以前年度生产的粮食,或入库过程中发现掺兑2019年度以前生产的粮食及轮换出库拍卖粮等,均为不合格粮食,买方一律作退货处理,卖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凡退货处理的粮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交货时间。卖方竞拍成交后,必须于3个工作日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本次采购需在2020年7月27日前完成质量检验及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卖方必须在2020年7月12日前将粮食全部卸入至本公告指定仓库点(廒间)并完成粮面平整,完成交割,不得延期,否则视同违约处理(其中2020年7月12日至7月27日为质检验收期),入库粮食经云南省内具有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进行验收结算,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
4.货款结算。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支付首期货款(成交金额的20%),并根据发货进度支付后续货款。货物卸入买方仓库,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卖方提供粮食收购(或发运)当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新粮证明》(须为原件)后,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在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平台支付流程进行验收结算。
八、违约及争议解决
1.买方若出现拒绝质量检验、移动或改变标的的;在规定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的;在经卖方或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要求下,买方能及时履行质量检验、退还相关费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与卖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未在规定入库期限内完成入库或者拒绝执行入库的,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买方在任何条件下,对卖方支付的交易手续费都不承担返还责任。
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和本交易公告扣划该方保证金或货款作为违约金的,交易中心应将履约保证金及时划入守约方账户。买方出现违约行为,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买卖双方如出现商务纠纷,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向买方企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以上条款请参与交易的会员客户认真阅读,一旦报名确认后则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以及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
3.《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清单》、《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有关资料见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rainmarket.com.cn/region/YN)。
十、联系方式
交易信息部: 0871-65881791 传真:0871-65881791
财务部: 0871-65849287 传真:0871-65849287
财务QQ:1466842853
委托方电话:18687871115
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0日
关键字: 玉米竞价